1988.12.31.吳鳳事件的後記之 (三)沒有預期的壓力 水到才會渠成

編輯:黃昭凱

沒有預期的壓力  水到才會渠成


為了避開「情治單位」的耳目,吳鳳事件起義之前大家相約不動聲色,僅以當時原住民的「還我土地」運動為掩護。

如果風聲走漏,警方只要調派一隊「保安警察」就讓你灰頭土臉、損兵折將、無功而還。

此役動員的幅度從高雄縣農權會的戴振耀、台南縣市、嘉義、彰化縣的劉蜂松、各族原住民的代表以及在台北市當社工或助理的年青人。要「保密」實在不容易。

雖然事先有「一舉成功」的期待,但是沒有失敗的壓力,因為還可以擇期再來,甚至還規劃:如果「明的拉不倒,就用暗的」,也就是說:白天不成,晚上再來。

可是,在第一次遭遇後,反而讓人深信「不可能有第二次」,今天非幹倒不可!這與其說是壓力,倒不如說是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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