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有全台獨案

作者簡介:黃昭凱,1985年城鄉宣教運動」(URM)訓練班初級第三期、中級第一期學員。1992年至1999年第二、三屆國民大會代表。2000至2007年 阿扁執政時期 行政院顧問。

蔡有全台獨案

我與王憲治和蔡有全相識是在1977年的長老教會「人權宣言」事件,他們兩位是南神的師生關係,也分配了相當的腳色,王憲治是「人權宣言」神學理論的護法大師,蔡有全被分配在會場維持秩序(抓戴假識別證入場者)。年底蘇南成脫黨競選市長時,蔡也組團上台助唱。1978年中央民代增補額選舉,黨外開始南北串聯,我與蔡有全都被派在第四選區,該次選舉因台美斷交而停選,蔡有全貼出了一張大字報「美中建交、台灣要如何?靠美國?靠國民黨?喔不! 要靠自已 ?」。1979年南神畢業後,他被派到區不到所作傳道,同時加入美麗島雜誌社當經理。美麗島事件他被判刑四年,1985年出獄後,我父親黃大社中委長老,替他找尋聘任他的教會,可是不僅是碰壁,簡直是撞牆,被兩處否決。那時候正好接到林哲夫老師的邀請,要我們到加拿大去接受URM的草根組織訓練課程。

回程經過美國,我們到各地的台語教會去宣慰台僑,首站到達紐約,林宗正在介紹蔡有全上台時說:蔡有全是台灣長老教會為美麗島事件受難的傳道師。 蔡有全上台的第一句話:「各位兄姊大家平安!真失禮,我不是長老教會的傳教士,我是被長老教會拋棄的傳教師」。一時全場都愣住了,尤其是安排我們在美期間全程食宿交通的北美教協總幹事許斌碩牧師,臉色鐵青,因他不知道教堂容不下他。  後來蔡有全選擇投入群眾,他說:耶穌指示魚夫彼得,往那邊撒網,結果網子幾乎拉不上岸,耶穌又說:跟我走,我要你得到人親像得到魚。


1987年8月30日在國賓飯店一場「政治受難者」聯誼會成立大會中,許曹德提議須將「台灣獨立」列入章程,主持大會的蔡有全讚聲說:若不是安捏,咱瓏是白關的」。於是兩位都被依叛亂罪起訴。

10月12日出庭應訊後,當場就被收押,前來聲援的群眾一時不知所措,唯一的反射動作就是拉起布條,席地而坐。我們大約有五、六個人找家冰果室開緊急會議,會中邱義仁作幾點結論:

(1)、台獨運動公開化。(2)、台獨理論文字化(印發小冊子)。(3)、台獨運動遍地開花。透過蔡有全的長老教會關係,南北走上街頭。 



本文收錄於《林哲夫--感恩.執著.臺灣建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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